到了太阳西移,晚霞照耀着大地,孩子也睡醒了,饿的哇哇的哭了起来,琳琅只能先做一锅蘑菇野菜汤,为这孩子吃了一点,可是菜终归是菜,一点都不能饱腹,木薯也不能吃太多,所以孩子喝了两口就不吃了。
琳琅带着孩子去了山上,看着自己设的陷阱,幸好幸好,抓到了一只野鸡,这样琳琅高兴不已。
在回去的路上,琳琅听到了鸟叫声,看到树上的鸟巢时,把孩子放在地上,三下五除二爬了上去,不过他也没有赶尽杀绝,只拿了几个鸟蛋。
树林里的鸟巢还挺多的,琳琅挨个拿些,不一会就攒了几十个,琳琅带着野鸡和鸟蛋,回到家里面首先给孩子蒸了一碗鸡蛋,由于没有盐,只能让孩子吃淡一点,不过幸好,孩子没有挑食,吃得很是欢快。
琳琅看着贫困不已的家,再看看角落里的野鸡,只能先把孩子哄睡,然后躺在床上,开始接收起剧情。
“从的时候我母亲就去了,后来父亲也没有再去辛苦把我拉扯,但在我16岁的时候,他也走了!
后来,我碰见孩子他爹,当时我们两个人并没有成亲,可是我特别的喜欢他,就和他在一起了,后来他因为这走了,这事到时候派人来接我,可是这一等这么多年都没有人来接我!
我知道我能力有限,要孩子一直给我待着,肯定会将孩子给饿死,求求你好好待我的孩子,将他培育成才!”
琳琅睁开眼睛,发现外面已经亮了,将孩子用布条背在自己的后背,又去自己设置的陷阱旁边转悠了一下,收获了一只野兔。
带着这两只猎物,琳琅去了集市那边,很多妇人看到他之后,都投去鄙夷的眼神,琳琅知道这是古代,人们都嫌弃未婚生子之人,没有把她淹死,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琳琅想着,等安定一点了,就带着孩子搬到别的地方去,毕竟背负着未婚生子的名字,他的孩子肯定会被人唾弃的,更别提成才了。
“你这野鸡野兔多少钱呀?”总算有人识货了,一个肥头大脑的人走了过来,看着那野鸡野兔,漫不经心的问道。
“这位大爷,你要是诚心想要的话,这两只你给30文就行了!”野鸡野兔加起来至少有十斤,猪肉还六七蚊一斤呢,所以30文真算少的。
那男的也没有讲价,满意的点零头,然后露出一副施舍的神色,“行了,看你一个女的带着孩子也不容易,三十文就三十文吧,不过你以后有了野鸡野兔,可要卖给我呀,我就是前面酒楼的掌柜的!”
琳琅自然愿意做长久生意,虽然亏点本,但是安定呀,所以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拿着这30文钱,琳琅直接去了杂货店,提前首先要买的是盐,因为人要是不吃盐的话,身体会没有劲,而且面部也会服从,可是他没有想到也那么贵,五十文一斤。
而且那盐也不漂亮,黄黄的,还有一些杂土,可是这种盐还容不得她挑剔,因为只有这种。
剩下的20文钱,琳琅买了十文钱的米,剩下的十文钱,她买了最便夷麦麸,整整一大袋子,因为便宜,所以难吃,一般都是人们用来喂猪喂驴的,只有穷苦人家才用来吃饭。
琳琅背着这些东西,带着孩子回到家里,先给孩子做了一个蒸蛋,又煮了一些米,看着孩子吃得香喷喷的,她也跟着高兴起来。
麦麸粗硬,极难入口,琳琅和着野菜和蘑菇,倒是显得不那么难吃。
想着原主的愿望就是把孩子培养成才,琳琅开始给孩子潜移默化,比如给孩子唱儿歌,讲故事,成语。
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琳琅直接拼了,开始练武,同时也开始教孩子练武,一边在山上打猎,一边攒钱。
等攒了足够的钱之后,就开始在村里面置办田地,她已经观察过了,村子的土地非常适合栽种药材,像是什么麻,地黄,蒲公英之类的普通药。
这些药材的价值率不太高,但是需要的范围极广,琳琅没有选择吃读者,而是带着村里人一起种,一起发家致富,渐渐的村里的人都把琳琅是为财神爷,也都接受了她,对于琳琅的那个孩子,也没有排斥。
琳琅给孩子起名为盛,孩今年三岁了,活泼可爱,而且极其的聪明,一件事儿都能记住,而且过目不忘。
琳琅不忍心孩子的赋就这样被自己糟蹋,用着自己所有的钱才请来了好几个老师,这边属于江南的范围,文风盛行,所以有很多的读书人,琳琅精挑细选出了好几个,专门教自己孩子读书,她也没有忘记村子,琳琅让他们帮忙交的一二,因此琳琅越发受人爱戴了。
药材生意的兴隆,自然引来了别饶眼红,但是琳琅身后靠的是宗族,而且还请那么多读书人,他们就算想要,也会忌惮一二。
琳琅舍得撒钱,结交了很多大官,而且她不光做药材生意,也开始做药物生意了,比如做错什么乌鸡白凤丸,六味地黄丸,就连现代男人最喜欢的伟~哥也做了出来。
古往今来,果然是药材生意最为暴利,为了能得到官员的庇护,琳琅把两季水稻的方法献了上去,果不其然,知府非常的开心,加上琳琅每年给那么多钱,所以越发的偏袒琳琅。
琳琅知道投靠这些当官的,并不是长久之计,她准备投靠另一个人,九爷!
是的,就是传中的九阿哥,琳琅知道她以后并不好过,她本来是不想投靠的,可是没有办法,人家都找上门了,她要是不识趣的话,估计人家一只手指都能把自己给捏死。
她倒是想投靠四爷党,但是四爷哪里是自己能见的着的,而且人家四爷为韧调,对于她这样的商人……
琳琅开始做起了香皂盒火柴的生意,那是一个日进斗金,而且还有护肤品,钱来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