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想想我看过的古代战争片再想想套马的动作,的确有很多相似之处,既然是这样,那算是点到你的天赋领域了,必须得强啊!”
“是运动天赋吗?”
“不是,是武力值呐,你可是‘武曲星下凡’,这点都是小意思!”
“我就知道你得说这个,那借你吉言,我去比赛了,记得多给我拍几张照片。”
“好嘞,我的技术你放心!”
说完,铜锣声一响,比赛开始。
一共50名骑手齐齐出动,在由数百匹马组成的马群中朝着同一个方向而去,那是这次要套的头马,也是性子最为凶悍、最难以驯服的一匹。
而除了要套住,还得将其降服才算完成,何为降服?给它穿戴上完整的马鞍、马镫等一整套骑具再跨上去维持五秒钟不被甩下来方算合格。
赛中,头马明显是个经常参加套马活动且从来没被抓住过的老油条,因为这家伙走位风骚,对骑手的躲避堪称专业,不仅会利用合理的战术规避合围,甚至还出现了几次故意遛着骑手跑的情形。
项骜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些特点后便不再急于出手,他前半段始终在外围徘徊,等到马群跑到一个较为分散的程度、头马玩到兴头上警惕性放至最低时两腿一夹胯下,向着目标直刺过去。
前者这会儿刚闪开三拨企图套住自己的攻击,正用一声嘶鸣彰显得意时就感觉斜上方恶风不善,等定睛看清一根绳套正在视野中急速放大时已经晚了,下一秒套子死死的勒在了上面。
从来不知道被套住是什么滋味的头马登时大怒,奋力挣扎的同时撒开四蹄朝着反方向狂奔起来,企图将项骜从马背上拉下来或者逼迫其松手。
但后者一看得手了岂能轻易放过?催马从一侧紧追不舍,虽然驮着个将近两百斤的人跑不过,但也能维持在不被甩开的距离,让手中的杆子并没有被拉紧吃上双方对抗的力道。
其他骑手此时也围了上来,一旦有人成功套住,另外参赛者大多都会去帮忙,这算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以几十个骑手组成一堵墙,拦住了头马的前路,逼得它只能干脆调转一百八十度往反方向跑。
项骜见此情景心中大喜,因为这是将其放倒的绝佳时机。
但见他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继续催促胯下马向前以最快速度疾驰,当和完成掉头的头马擦肩而过的半秒钟后,套马杆被拉紧了,两匹马相对而行的劲道叠加在一起全部施加在了后者的脖子上,巨大的拉扯力强行将它拽的立了起来,然后马失前蹄摔翻在地。
项骜则是在手上传来感觉的刹那松开十指,以防跌落,虽然拿捏的已经极为精准,可飞速脱离的马杆仍然划伤了掌心的皮肤。
他顾不得这些,翻身从自己的马上跳下来如离弦之箭一样跑过去压在了即将起身的头马身上,然后一人一马之间于地面的较量便开始了。
在所有骑手的注视下,这边连续几次将差点挣脱压制的后者给重新按倒,直至挣扎减弱了才将背在身后的骑具往上套。
这个过程倒是没碰上太激烈的反抗,估计也是头马被撵了这么久体力耗尽所致。
不过到底是比其它同类狡诈的,利用项骜安装马具的过程休息,等安完了也缓过一口气来在人将自己拉起即将骑上来时再次发狂,企图做困兽之斗。
只是这边的动作比它想象的快,连踢带踹了半天才发现背后一沉,人已经上来了。
那接下来又是一阵跑,但方才那样都挣脱不掉何况是在这步田地?
所以直至十分钟后头马彻底没力气停下了,项骜方骑着它返回最初的出发地,而迎接他的是全场观众最热烈的掌声。
随后颁发的冠军奖品是一个小小的套马杆架在一个配套的支架上,虽然看起来比摔跤的那个不起眼很多,但材料却是最贵重的——由足足十克纯金打造。
“哎,不是说骑上去只要坚持十秒钟就算成功吗?你为什么还跑了这么久啊?”
“我是觉着那马不服,弄的我也上来脾气了,今天什么都不要也得跟它治到服服帖帖,所以时间长了点;而我最后能把它骑回原点,就可以看做它被我完全降服了。”
“我看出来你是生气了,果然愤怒能够提升战斗力;不过马这么重的东西,在地上怎么还被你压的一愣一愣的呢?摔跤时你说比巴特雅轻了37公斤已经是鸿沟级的差距,那这马虽然不是高头大马,但不也得有个三百多公斤啊?这可是比你多了三倍多,你怎么反而看着处理的更轻松了呢?”
“因为身体构造,你看马那个样子躺在地上能使上劲儿吗?这和跟人在站立状态下角力是两回事,比如你趴着的时候我压住你的腰,那你有天大的力气也使不出来,再配合上点泄力的动作,想压住它算是勉勉强强够用。
但如果这是你说的那些高头大马,像希尔马那种体重上千公斤的重型马,那再来两个我也压不住。”
“哦,我好像想起来了,你在压它的时候是手脚都没闲着,感觉和摔跤还有点像。”
“就是自由跤的一些地面压制技术,只不过应用对象从人换成动物了。”
在拿下了一个亚军,两个冠军,一个殿军后,项骜与水欢的此次那达慕大会之行算是以收获颇丰而圆满结束了;当晚,两人准备明天睡到自然醒后就踏上归程。
他因为一天的疲惫原本应该躺下便着的,但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下,小姑娘被几个沉重的翻身弄醒了,迷迷糊糊的道:
“怎么了?你不累吗?还不睡啊?”
“不是,我总感觉哪里不舒服。”
“嗯?是生病了吗?我摸摸。”
水欢说着伸出右手在项骜的额头上停留了片刻后又道:
“也不热啊,而且你这么好的身体哪里会长病,那到底是怎么不舒服?”
“我也形容不上来,就是那种不安的感觉你知道吗?好像随时会有巨大的危险来临。
咱们住的这个地方在牧场深处,已经快靠近华蒙边境了,我想这要是在市区的酒店里的话,说不定会好一点。”
“牧场和市区之间有什么区别吗?你是怕这里有狼群?”
“不是,我在深市被那些杀手带出去时都没这种感觉,如果要出事的话,肯定不是狼这么简单的东西。”
这句声音未落,外面突然一道极其强烈的光通过窗户刺了进来,那感觉就像有人用一个探照灯顶在眼睛上照一样,让人只是一刹便被照的双眼一片雪白,什么也看不见了。
几乎是下一秒,急速逼近的发动机轰鸣声迫至眼前,项骜在本能驱使之下拉住水欢往旁边一拽,两个人以擦边的距离在一阵巨大的噪音中躲开了撞击——一辆宽大的越野车冲了进来,将和餐厅一样为蒙古包外形的客房给顶出一个比两扇单元门加起来还大的窟窿。
“快跑!!”他喊的堪称声嘶力竭,然后顾不上穿衣服和鞋子,拉住小姑娘往外便是一阵狂奔。
紧随其后的是越野车所有车门除了司机那个其余三个全打开了,里面分左右跳出来四个手持器械的大汉,而项骜只是用余光接着车灯瞥了一眼就知道那是枪,具体型号这么匆忙没法辨认出来,但一定是自动武器,至少是突击步枪一类的东西。
果然,密集的枪响不等两人跑出去二十米就连成了一片,他带着水欢向前一扑,顺势趴在了地上,而至少数十发子弹于顷刻间打在了方才站立的位置,若是再晚一点,无疑会被打成蜂窝。
但让项骜更头大的是在不远处的另一个方向也响起了弹头飞出枪口的破空之声,并且密集程度不亚于前者,说明那个位置也有不低于四条自动武器正在配合这边一起朝自己射击。
“往前爬!别留在原地,快!”他喊着催促小姑娘向前移动,因为草原高低起伏的特点,面前正好是个相对较低的“天然坑”,两人先后进去后,除非站在跟前往里面打,不然外界的弹丸便打不进来了,只能击中隆起的边缘激起道道“土柱”。
水欢这会儿真给吓坏了,她虽然与项骜一起经历过不少,但这种枪林弹雨的场面着实是第一次,并且如此突如其来,所以心理防线一个绷不住,不自觉的哭了起来。
后者过去用力抱了她一下,道:
“应该是冲我来的,我去寻找武器,你在这儿待着,我会把他们引开,你别乱跑!如果我没回来,等到没动静了就找人报警,听见没?!”
“我不要你走,你别走好不好?”小姑娘这会儿已经控制不住眼泪下落的频率了,那种仿佛要撕裂夜空的枪声对她的刺激实在太大,因此这话说出口的时候都有点颠三倒四。
“不行,我要留在这里会连累你的,我得马上离开,如果顺利,会回来接你,你想想以前,我什么时候食言过?”
“那你快点...呜呜呜......”前面四个字说完,哭声也达到了崩溃的程度。
项骜没再说话,翻身从坑里滚出去,并用大喊压过哭声道:
“我在这里,有种过来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