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爱民给她们两个的房屋后面都还留了一小块自留地,可以用来种菜的,钟情和管月就想围一圈篱笆,不然总是感觉没什么安全感,可惜的是黑省不产竹子,不然竹子是用来扎篱笆的最好也是最方便的东西了。
而且她们俩有一口水井,如果不围篱笆,那知青点的那些知青们肯定就会直接在她们这里打水了,其实其他的知青倒是无所谓,但钟情就是不想给刘浩然、周晓雨这几个人用。
她们问了宋爱民,他说可以去山上捡点长一点的棍子来扎篱笆,再加点茅草就行了,他们村子里的风气很好,没有贼,钟情也觉得只要随便弄一个就行了,篱笆这种东西只是一个摆设,没什么实际作用,不管是砖头砌成的院墙还是木头做的,只要能让别人知道这是你的私人领域就行了。
但是要捡到能够把两个人的院子都围起来的棍子和茅草也不是一个小工程,钟情和管月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外包给了宋爱民,除了买材料的钱,宋爱民给她们围篱笆的手工费用就是要钟情给他做一次卤肥肠,钟情非常爽快地同意了。
宋爱民的动作很快,没过两天他就把围篱笆需要的材料搞定了,然后扎篱笆也就用了两三天时间,钟情特地去了供销社买了三副肥肠回来给宋爱民做了整整一锅,把宋爱民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乐滋滋地端着一大盆卤肥肠回家了,把在路边玩耍的小孩子都差点香迷糊了。
......
一转眼钟情发现她下乡都一个月了,不禁有些感叹,时间过得还真快。
今天大队上放假,钟情就和管月、温绣等人约着去县里,因为今天大英叔正好要去县里,所以她们也能跟着一起去,不过钟情自己有自行车,她可以自己骑车去。
“你不用带我,从咱们大队到县里就算是骑自行车起码也要一个半小时,骑车本来就累,带人的话就更累了。”管月看了眼钟情的自行车,道,“我坐大英叔的驴车估计也就两个多小时吧,也差不多,你今天不是还要去医院拆纱布吗?正好可以先去,之后我们在供销社会合,反正要在那里买东西的。”
“行。”
钟情的确是打算让自己头上的伤好了,都一个月了,也该好了,再不好,大队长都要有意见了,而且现在是八月下旬,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秋收了,那时候她肯定也得下地干活的,与其那时候直接来个地狱难度,还不如现在就提前适应一段时间,这样到了秋收的时候她估计就能接受那种高强度的劳作了。
现在才八点,虽然和之前上工的时候不能比,但还是挺早的,这不,方晓云就在抱怨呢。
“我真的是不明白了,去个县城为什么要这么早,我们好不容易才放了一天假,我想多睡一会儿都不行,真是烦死了!”
周晓雨在一边安慰,“县城离这里比较远,肯定要去早一点,回来也得早一点,这样我们还能在县城里多待一会儿呢,你不是早就想去县城了吗?”
“我什么时候想去县城了?想去县城的明明是周晓晴......”方晓云这句话脱口而出,然后就看见了周晓雨黯然的神色,向来没心没肺的她难得有些歉意,“不好意思啊......”
“没事。”周晓雨勉强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我姐姐在西北农场怎么样了,她身体一向不怎么好......”
“还不是都怪那个钟......”方晓云刚想说,就被管月瞪了一眼,她“哼”了一声,“你瞪什么瞪?你帮别人说话,人家可不把你当好姐妹,自己骑自行车就去县城了,也不说带上你!”
“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吗?钟情说了要带我去,但是我担心她太累了,所以才说要坐驴车去的,你这种没有朋友的人懂什么?”
“你!你才没朋友呢!”方晓云想了想,发现自己好像还真没有什么朋友,跟她一个宿舍的温绣跟她也不怎么亲近,至于跟周晓雨的关系是还行,但也没到那份上,那她下乡这一个月都干什么了?好像一直都跟在川哥哥身边了......
“哼。”管月拉着温绣就走了,低声道,“让他们还在这里磨蹭吧,今天全大队都不上工,想坐大英叔的驴车去县城的婶子们肯定不少,晚点可能就没位置了。”
“对,我昨天还听我们小队的秀英婶子说今天要去县城呢。”
“那我们赶紧走。”
“好。”
......
钟情到县城的时间比管月估计得还要早一点,她是八点左右出发的,九点十五分就到了,就是这路不太好走,她的屁股还是差点被颠成了四瓣。
钟情真的去了医院,她已经把自己头上的纱布取下来了,伤口已经结痂了,她打算去开点祛疤药,虽然她知道她的灵泉水长期使用下去也能让疤痕慢慢消失,但总要有个由头吧。
在医生怜惜的眼神中,钟情花了一块钱的巨款买了一支药膏。
和管月她们会合的时间还早,钟情就去了一趟国营饭店,她把自己所有的饭盒都带过来了,买了不少熟食,虽然她自己做的菜也很好吃,但换换口味也挺好,而且有时候她也不想做饭,吃现成的还是比较爽。
现在钟情给钟建华夫妇送饭的频率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已经降低了许多,从一开始的每天一次变成了一个星期两次。
沈宛华说他们最近吃得太好了,脸色都变了,再这么下去肯定会引起怀疑的,钟情一想也是,便作罢了。
外公外婆那边还是一个月去一次,算算时间,钟情也是时候要去一次了,明天开始她就要下地干活了,以后出来的时间会很少,所以她打算今天就去柳树村大队一次。
想到这儿,钟情又默默地多买了点包子和馒头。
钟情在国营饭店买完吃的之后,就去了供销社,在里面没逛一会儿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管月的声音,见她是一个人过来的,钟情不由得有些好奇,“温绣呢?”
管月和温绣的关系一直还不错,当然,和赵玲的关系也还行,只不过赵玲今天没来县城,她说没什么要买的,厨房那些公用的东西要买可以让去县城的知青帮忙带。
管月熟练地挽上了钟情的手臂,“她说有点私事要办,我就自己来啦!”
私事?钟情知道,温绣应该是开始搞事业了,她最近的确是经常下工了就往山上跑,有一次钟情还在山上碰到了温绣,看到了她正好采到了一朵白生生的银耳,品相非常不错,和之前钟情采的那几朵差不多。
这个时候的银耳算得上是奢侈品了,那种品相的一大朵银耳拿去黑市卖,绝对能卖个不错的价钱,管月说温绣有私事,估计是去卖东西了。
温绣毕竟是书里的女主,运气肯定很好,她上山肯定也不止采到一朵银耳,说不定还有什么灵芝、人参之类的珍宝。
说起来钟情还有些郁闷,得益于她在废品站淘来的那本介绍中药材的书,她最近在山上的收获也很不错,什么灵芝、茯苓、川贝母、五味子,甚至连冬虫夏草都找到了,就是一直没找到人参。
因为司浔在山上的缘故,她一直不怎么敢深入山上,就怕又遇到他,钟情觉得深山上绝对有人参,等司浔走了她一定立马就上去!
说到司浔,钟情也有些纳闷,上次她新房子建成的那天之后,司浔之后又来过一次,来的时间恰好和前一次隔了七天,而且他这次来也带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和上一次一模一样的配置,钟情在想他不会把这当成任务了吧?
算算时间,再过两天,他又要来了,钟情决定他再来的时候她要跟他说清楚,让他不用听她哥的每个星期都来,一个月来一次就够了,而且她现在有信号弹,真有什么事直接发信号弹就行,虽然钟情觉得她应该不会发的。
(小剧场:沈廷:我可没说啊,一个星期去一次是他自己说的。
钟情:哦是吗?)
“那我们先看看有什么要买的吧,肉我已经帮你买了。”钟情提了提手上的猪肉,“我们俩一人一斤,我还买了点猪下水,这次回去就教你怎么做。”
“耶!”管月非常高兴,“猪肉现在还有吗?”
除了上次建房子的时候吃了不少肉,她之后唯一一次吃肉就是在司浔带肉上门的时候钟情匀给了她一碗兔肉,就这也过去好几天了,她早就馋了,距离下次吃肉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所以她这次一定不能错过!如果有多的她还想多买点,菊香婶子说她会做熏肉和腌肉,就算是天气热也可以存放很长时间的。
“没了,我刚买的时候,就只剩下一斤肉,都被一个老太太扫光了,我一个人买了两斤肉还被后面没买到肉的人说了呢,我说我是帮十几个人一起买的他们才作罢。”钟情拍了拍胸口,显然还对刚刚的场景心有余悸。
“好吧。”管月有些失望,不过能买到一斤肉她也很高兴了,“那周锦川他们的算盘要落空了。”
“怎么,他们也要买肉?”
“嗯,其实他们一直都想买,就是买不到而已。”管月笑道,“这供销社的肉确实难抢,要不是你提前来了,我这会儿来也是抢不到的。”
果然,周锦川、方晓云等人去卖肉的地方结果发现没肉了,方晓云顿时就崩溃了,“怎么又没肉了?你们就不能多进点肉吗?现在才十点多,你们这里就没了,这说得过去吗?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
她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上次吃肉还是她花五块钱在钟情那里买来的一小碗卤肥肠,这还不算严格意义上的肉,她要吃红烧肉!
“哎你这女同志怎么说话呢?你要买肉不知道早点来吗?肉没了你还怪上我了?真是好笑!”售货员也不惯着方晓云,直接就怼了回去。
方晓云直接气哭了,周晓雨赶紧安慰她,“晓云没事的,还有国营饭店呢,我们中午可以在国营饭店吃饭,到时候就可以吃红烧肉了,比我们自己做说不定还更好吃呢。”
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吃可以不用分给那些老知青们,虽然是贵点,但是也值,要是买一斤肉回去是花不了多少钱,但那么多人分一个人估计根本就分不到几块肉。
方晓云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就擦了擦眼泪,跟着周晓雨去逛其他的柜台了。
钟情其实没什么要买的,她空间里基本上什么都有,不过为了做做样子,她还是随意买了一些,逛完供销社,她们又去百货商店逛了一下,百货商店里的东西比供销社齐全多了,但价格也贵一些,管月也没买什么。
“哎,钟情,咱们快去国营饭店吧,现在去人估计还不多,不然一会儿就要排队了。”
“行啊,正好我也有点饿了。”因为知道中午要在县城里吃,钟情早上就随便吃了点饼干垫了一下肚子,之后又骑了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估计都消耗完了。
刚进国营饭店,就碰到了恰好也过来吃饭的方晓云、周晓雨等人。
方晓云看到钟情头上的纱布没了,显露的是一块不小的疤痕,顿时嘲笑道:“钟情,原来你一直不肯把纱布拆下来是因为你头上有一块这么难看的疤啊,这也难怪,要是这块疤长在我头上,我一定都不敢出门见人了哈哈哈哈!”
周晓雨接着道:“晓云别这么说,钟情的疤痕这么大,估计很难完全消除,而且还长在额头,我要是她,也会很难过的。”
“晓云,你还是太善良了,你忘了她怎么对你姐姐的吗?”
“唉......”
钟情冷笑,“两个脑残,信不信我也把你们头上也打出这样的伤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