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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获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汗涔涔的,后背的衣服都已经湿透。

一旦放松下来,他发现自己……其实很后怕。

这魏氏子带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体会到 ,即便当初面对蜀汉超级牛人诸葛亮,他也没有这种感觉。

诸葛亮给人的感觉,是智珠在握,游刃有余,甚至还有如沐春风,化骨无形,在不知不觉中将你感化,融化,让你心甘情愿成为他的一份子。

而此子,流露出的却是一股危险的气息,与诸葛亮的那种,完全没有一丝雷同!

但很奇妙的是,一旦二人分开,那种危险的气息瞬间消失,那魏氏子顿时又转变了形象,又是那一副高高在上尊贵无比且随和谦和的君子之风。

孟获懵逼了。

他搞不清楚,到底是这个年轻人太高深莫测,自己看不透,还是自己的感官触觉出了问题,精神极度紧张紊乱之后,把那魏氏子想得过于复杂了。

但有一条,老蛮王十分百分万分确信——此子,非常人也!

众人轰隆隆莫名其妙地随着这魏侯爷来到大院中,许许多多的物资,整整齐齐地码放了十座小山,其中最值钱的,当然是盐巴、粮食。

孟获四人是最后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魏氏子身后左右,沈腾命人将那三个戴辣椒项圈的人叫到跟前,指着其中一座山,对他们道:“这,是你们的了。告诉我,这个,”他伸开手掌,掌心,竟然握着一个辣椒——

“这个,哪里来的?”

在后世沈腾的认识世界里,辣椒来自美洲大陆,原产地不在中国,应该是明朝时期,地理大发现之后,随着欧洲人的海洋贸易带到中国来的。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在中国古代的南中之地发现了这玩意儿!

只要这里有这个,南中人民,全部南中人民不敢说,但对于部分南中人民来说,脱贫致富,算个屁的问题!

后世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时代人民的餐饮是多么的乏味。

文学作品里面,将古代的豪门盛宴描写得如何活色生香,所谓酒池肉林,所谓饕餮盛宴,所谓醉生梦死,所谓通宵达旦……

其实真正的,这些,只存在于文学作品里。

因为这个时代,铁锅没有流行,所谓的“煎炒烹炸”,有“煎”有“烹”有“炸”,唯独没有“炒”。

而后世人的生活中,“炒”才是第一重要的菜肴制作技术。

而“煎烹炸”呢,却缺少了后世许多大料,比如最基本的辣椒、桂皮、香叶、酱油、醋、料酒、味精、鸡精、滑肉粉……

所以,你能吃到的烤肉,除了食盐之外,基本上就再无其他调味品。

那么这个时代的人们就不吃辣不?

非也,非也。

有吃,但辣的原材料,可不是各种辣椒,而是——芥子。

中国人食用芥子的习惯由来已久。

李渔的《闲情偶寄》中有着这样的记载:“制辣汁之芥子,陈者绝佳,所谓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无物不佳。”(制作辣汁的芥子,越陈越好,都说越老的芥子越辣。以这样的调味品烹调出来的菜肴都是很美味的。

但很多后世爱用的佐料,其实在古代,也有,只不过没有被大面积使用而已。比如目前享誉成都府的,被皇帝陛下亲口承认的“马氏烤肉”,其“十三香”里的佐料,与后世的烧烤料相比,并不逊色。

当然,那得益于人家马岱长年累月在各地战斗,野外生存经验极其丰富,对于这些佐料的使用,便比常人多了许多经验。

也因此,马氏烤肉,才有了今日“冠绝成都”的美誉。

后世的任何一个会做饭的人,若到了这个时代,都会为饮食感到憋屈郁闷。

还有,这个时代,最主要的粮食依然是小米,也就是所谓的“粟米”。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时代谷物类的脱壳是一个极为繁琐的工作,全靠体力“舂”。即便在前朝武皇帝时期,已经出现了水力锥,但那也仅限于在关中地区,而在其他广大的地区,根本就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

所以,稻米想要真正成为广大中原人民餐桌上的主角,还早着呐。目前而言,以稻米为主食的,还仅限于南方区域,也就是五岭以南。

而实际上,也就在这个时代的交趾缅国(越南缅甸老挝)等地,稻米种植技术已经十分先进了,亩产量也已经来到不错的地步,大约相当于后世的800斤。

而中国北方的粟米,亩产估计还停留在300斤左右,根本没有可比性。

麦子呢?

这种作物在中国北方,也是重要的主粮之一,但是,人民对他的感觉很不好,因为人们吃的麦子,还叫“麦饭”,就是将麦子煮熟了,直接吃。将小麦碾磨成粉面,尚未流行。

而小米呢,易种植,好管理,对土壤气候的要求非常低,只要是泥地,种子撒下去,别不用管了,如杂草一般泼辣实在。

做饭时更是方便,只要水烧开了,倒进去,搅拌搅拌,舀起来就能吃,干一点稀一点无所谓,耐饿,营养价值还极高。

这个时代的吃食,还是自然原始绿色为主,其实更确切的说法,就是生活品质还比较低。

后世餐饮的很多调味品,中国并不是没有,只是还没有被发现,还没有被流行。

胡椒香料等,产于后世南亚部分国家不假,但八角、桂皮、肉桂、香叶、孜然等,中国并不缺少。

沈腾遇到豹子那次,其实就是想到林子里找找沙葱什么的,这是一味非常常见的,但却非常好的佐料,野生沙葱,香气葱郁,且有辛辣味儿蕴含其中,是面食肉食最好的佐料。

作为一个后世人,沈腾看待这个世界,自然与众不同。

南中,后世的四川重庆,本就是中国的饮食之都,而云南贵州,则更是各种佐料、中草药的种植基地,只要能够发现这些,对于未来的南中开发,非常有价值。

他在半道上遇到船帮老大龙五爷时,曾经承诺过,会帮船帮做一个长期规划,可能会改变船帮的未来,他没有说明,其实心里打的就是后世火锅的主意。

后世,天下火锅出重庆,这个天下皆知。

而火锅好不好,重点是底料。

底料的主要成分,第一是牛油,第二是辣椒,第三是花椒,然后有桂皮香叶等增香类佐料。

其中的桂皮,莫说南中了,就是成都江州,也应有尽有。

假若能提前将火锅整出来,风靡三国,根本就不用操心。沈腾的信心在于,其一,这个时代的饮食,是真的很乏味。其二,益州之地本就湿气甚重,后世来人的他岂能不知道成都平原,其实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盆地么?这个地方后世的人民为什么那么爱吃辣?

这与盆地湿热气候密不可分。

而船帮,对于传播火锅这个新物种来说,天然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因为火锅本就不需要高深技术,只要底料好,食材新鲜且普遍,万物皆可煮,要的就是一个味道。

船帮到处都有自己的门店货栈,更不缺乏人手。

船帮本也是出身底层,与人打交道,更是特长。

因此,当初遇到龙五的时候,地点也刚好就在后世的重庆江津一带,大江之畔,所以,沈腾当时就想到了这个事情、

这一路走来,他早已经发现了很多好东西,在后世,这些都是能换钱的宝贝儿,但在这个时代,却都藏在深山无人问津。

南中,更不缺金银铜铁锡等金属矿藏,在2000年后的心中国,有色金属矿场,基本都分布在南中地区。

而蓝靛更是举世第一。

秦时的寡妇清,不就是蜀中的第一富豪吗,堪称秦始皇时期唯一让皇帝敬重的女人,其主业就是蓝靛。

沈腾还知道,且兰原属夜郎,也是一个“多金”的地方,当年夜郎国的国王留下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汉国有多大?有我夜郎国大吗?”

夜郎自大,可不是人家真的没有见识的妄言,而是人家夜郎国实在“多金”的厉害,以至于都忘记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这就是有钱人对世界的理解,你不能理解,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人家夜郎王那样的“多金”罢了。

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

有钱人的世界你更不懂。

当年,武皇帝派兵灭夜郎,可不是因为“夜郎自大”,觉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侮辱,而是因为夜郎多金,刺激了武皇帝那颗敏感的神经。

当时的武皇帝和匈奴之间打的热火朝天的,想钱都已经想疯了,甚至已经耍起了不要脸的手段,其公开发行“鹿币”,向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下手,公然勒索。和抢劫没有什么两样。

而且,一张“鹿币”还可以重复使用。

大臣们根本不敢接收他的“鹿币”,所以,这张特殊的“币”转了一圈,最后还是会转回到武皇帝本人的手里,于是,他便将一张“鹿币”卖了很多道。

也因此,赚了很多钱。

但武皇帝本人的生活并不奢侈,他几乎将自己的私房钱都拿出来打匈奴去了,因此,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一听说有个自大的夜郎多金,武皇帝当即两眼放出绿油油的光芒来,大臣们宛若看到了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大汉朝当即派兵征剿夜郎国。

小小的夜郎国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十万大军压境,直接将夜郎给压垮了。夜郎国上下根本就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其实就一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然后,夜郎国王的宫殿甚至连同建造宫殿的贵重木头,都被完完整整一点不剩地搬回到长安。

这说的,还仅仅是一个且兰的旧事。

南中不仅不缺物,也不缺钱。

三江口的大理蛮王孟获,其财富实力之雄厚,根本不是一个小小的且兰可以比拟的。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孟氏一族,都有点委屈了人家孟氏。

建宁李氏、永昌吕氏……这些你能叫得出名字的豪门,哪一个不是“富可敌国”?

想想,后世的扬州盐商吧。

这些大家族,其主营的,基本都是盐业和铁器,和蜀锦,都是人民生活生产必须品,你不想买都不行。

所以,南中,一点也不缺少财富,而是缺少发现财富的眼睛,以及,拓展财富的手段和能力。

今天,当辣椒出现在沈腾眼前时,他兴奋得没有差点昏过去。有了辣椒,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了。

众所周知的餐饮行业改革,势在必行。

成都平原,从大的地形上来讲,属于一个天然洼地,西为岷山邛崃山系等高原山系,将整个西部遮挡得严严实实,北有秦岭大巴山,东有龙门山系,这个算是近的。远一点,则是巴蜀与荆州交界的荆山山系。西南,则是青藏高原,南部,更有十万大山。

大成都平原内(含江州,即重庆),又有众多大江大河通过,水汽蒸腾,难以流通,湿气自然就很重,这里一年四季,水雾弥漫,山城重庆甚至被称为“雾都”。

这里的人们得风湿病的多,关节炎更是平常事。

而麻辣的饮食对这里的人们来说,每一餐,不亚于吃一次中药大餐,大汗淋漓之际,就等于蒸了一次桑拿,等于给身体除了一次湿气,极好。

江州,也就是后世的重庆,靠近成都平原的东边,已经是平原和山地的交界处,与成都很多东西都相同。

后世的火锅出在重庆,是有一定道理的。

再说那三个第一个获得重赏的家伙,被眼前的那座山给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也就是和河对岸的一个小小的部落打了一架,打赢了,双方约定,以后放水浇田的时候,他们先放水三天,对岸的部落才可以放水而已。

就这,怎么就获得如此重奖?

不可能吧!

当他们终于明白,是自己的项圈帮助他们获奖时,他们几乎要笑出了猪叫声。

原来,这三人就是牂牁郡和兴古郡交界处的一个小小的撩人山地部落,从打他们记事起,部落的一个山窝窝里,就有这个野生的东西。

这个东西曾经对他们的放牧造成极大的不便,因为这玩意儿无论青的,还是晒干后成红色,都有一股子辛辣的味道,为牲畜所不喜。

但是,有人偶然大胆尝试过后,发现这东西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吃了之后情绪亢奋。

当然,这个东西若放进食材里,食物当即变得有味儿,能极大增强人的食欲。

于是,此撩人部落长老就决定将这个视为“部落之宝”,密不外传,并且给他起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拉嘎。

但因为每年的产量不高,部落甚至还担心其产量大了,会引起其他部落的觊觎。所以,也根本不敢“扩大再生产”。

“部落之宝”最大的用途就是与周围部落发生打斗时,每人嚼上几根在嘴巴里,顿时就满头大汗勇往直前,一个个还将舌头伸得长长的,恨不得吃了对方的架势。

所以,每次打斗,也往往是他们这个部落占尽便宜。

久而久之,这东西还真的成为部落的“宝物”了,外面人,就是想知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这涉及到人家部落的生存死亡大事。

再后来,他们逐渐发现,这东西竟然还有一定的药用功能。

这个时代,南中蛮人信鬼神,而与鬼神相通的媒介,就是巫医。

南中各蛮族虽然风俗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四时杀牛宰马享祭,名为“卜鬼”。甚至有的部落每年常以蜀人并外乡之人祭之。

若族人患病,不肯服药,只祷师巫,名为“药鬼”。其处无刑法,但犯罪即斩。

而这个撩人部落的巫医,便将这东西纳入自己医术的范畴内,比如人身体发虚,则食用本物熬制的汤剂,极其利于发汗。

此物更利于食欲,若有人浑身无力,厌弃食物,则以此物佐食,便使得病人食欲大开。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吃,基本就意味着无病,意味着健康。若是一个人连饭都吃不下了,则就意味着,这个人病了。

任何东西,一旦纳入到神灵的范畴,便会身价倍增。此物,自从成为部落巫人的药用宝典后,便再也不肯示于外人了。

此次前来平夷城,撩人部落本也无意争多少东西的,他们的具体位置,就在飞狐寨的北边山里,地理位置上依然处于牂牁与兴古郡的交界处,而翻过飞狐岭、飞狐寨,便是兴古郡的地盘。

孙吴的小将军孙志他们殒命的地方,距离这个撩人部落就不远,只不过这个部落生活的地方,在更偏僻一些的山林之中罢了。

所以,对于他们自己世代居住的山林,势在必争,所求者,不过一个山林野味的狩猎权而已。

临行前,部落长老专门请来巫医给他们祈福、饯行,并且专门给他们每人编制了一个拉嘎项圈,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咀嚼了,增强战斗力。

“此物乃天赐,一定会保佑勇士们大胜而归!”

带着整个部落的殷切希望,三个勇士甚至是抱着必死的心态来到平夷城,并且与隔壁的部落狠狠打了一架,万幸,赢了!

那么这个东西叫什么呢?

三个人叽叽咕咕说了半天,翻译人员也是一阵懵逼,沈腾也不耐烦再听下去了,“什么拉嘎拉嘎的,咱直接给他来一个简单明了的——辣椒!”

于是,“拉嘎”,就有了全世界通行的名字——辣椒。

当那三人再次确认魏侯爷手指的那座“山”是他们的后,便彻底疯狂了,连感谢都来不及说,就不管不顾地跑了过去,扑上山去,再也不愿意下来的。

翻译告诉魏侯爷,这三个人说,他们即便是死,也要死在这山上,他们会派代表立即回去通知部落里的所有人,前来搬运物资。

在搬空这座“山”之前,他们的吃喝拉撒,都在“山”上就地解决!

当然,他们纷纷表态,将会劝说部落长老,将部落里的天赐神物“拉嘎”,不,“辣椒”献给侯爷您!

其实他们想多了,沈腾既然能大方地将这座“山”都给了他们,他们还想再保住那个所谓的“天赐神物”,怎么可能呢?

“抢,老子也要给他抢过来!格老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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