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之前,常征在门上留下了一张纸条,若是周家泰和周家胜先回家而自己还没到,那么他们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处。
因为那辆自行车装了一个侧斗,实在无法抬进院内,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面。
为了防止他人顺手牵羊,常征把虎头拴在一旁。
别看虎头有点瘸腿,可它的杀伤力还是很强,负责看守那辆自行车绝对没问题。
进入山里后,常征直接循着一条小溪向上流前进,他比照自己手绘的地图,这条路线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两个钟头就能抵达那儿。
这条溪流平日里水势不强,但遇到雨季就会形成洪流。
由于水质透亮,基本见不到什么鱼。
沿着溪边走了半小时左右,常征就到达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脚。
此处的林木同样密集,常征只能用柴刀一边劈砍一边前行。
“真的假的?”
刚踏进这片树林,常征立刻发现了宝贝。
“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满脸意外,因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却没料到这里就有。
这一片竟然连生了十几朵,常征欣喜地把这些羊肚菌都装进了背篓。
知道山中有货,常征准备以后带村民一起进来采摘。
然后,把这些羊肚菌拿到外头换钱。
在外边,这种菌子一斤大概能卖五六块,甚至还可能更贵。
羊肚菌的生长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后。
出菇时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无人采的话,它们很快就烂掉,或者会被山里的动物吃掉。
常征单打独斗一天收个几十斤已经算不少,要是发动村里人一同进山搜寻,产量自然更可观。
除去必要花费,那收益肯定比他单独行动多得多。
常征没有继续四处寻找,而是继续往上劈路前进。
此地的景象和灵泉峰非常相似,山脚下的灌木丛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树木开始粗壮,灌木则逐渐稀少。
“这可要赚翻了……”
常征发现四周分布着大量羊肚菌,整个人都兴奋得眼神发亮。
今天他果真找对了方向,一踏入这片原始林子,便见到满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质量很好,菌盖都超过五六厘米。
常征无论大小统统带走,即便饭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鲜美,后世市场上一斤能卖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脚利索地将视线内的羊肚菌全部装进背篓,一边朝山上走,一边持续搜罗菌子。
一个钟头后,常征背后的篓子里已经塞满了十几斤羊肚菌。
因为光顾着采菇,他目前只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处越稀少,看样子这种菌子更偏爱半山腰以下的区域。
采了十多斤后,常征决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边找菌子。
明天,他准备带上五斤送去国营饭店,剩下的让周家兄弟带到市区,或许能卖个更好价钱。
今天常征让他们去高档酒店试着推销,这种稀缺菇料大概率会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见了很多松鼠,还用弹弓打了不少收获。
遗憾的是,没见到野鸡,也没看到别的猎物。
除了松鼠、山鼠、麻雀这类小家伙,也没别的什么。
不过,常征却意外见到一副野生动物的骨骼。
他仔细辨认后,估摸着是麂子或香獐的尸骨。
捕食它的或许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这片原始大山里猛兽依旧不少,环境未被大规模破坏,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没的痕迹。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为村里一个猎户家藏了两枚熊胆,视为珍品。
偶尔也有人上门讨要熊胆粉拿来治病。
这副骨骼大概是一个月前被杀的,毕竟骨头上已不见半点残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进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顶,再循着山脊回到灵泉峰,最后下山返家。
灵泉峰那里还放着他布置的捕兽夹,他打算过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刚踏上山顶,那两条猎犬突然吠了几声。
显然是有什么野兽出现了。
常征当即取下背上的猎枪,熟练地推弹入膛。
他跟着两只猎犬跑了百来米,终于弄清它们为何叫唤。
在十几米外,有一大群乌泱泱的蜂子,正疯狂围攻某只动物。
“这群蜂不算大,正围着一只蜜狗下手,该不会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黄喉貂、黄腰狸、黄腰狐狸,爱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这个名。
同时,还有人把它当作“平头哥”的小跟班。
这种蜜狗体色艳丽,头颈和背部、后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咙和胸前则呈亮黄,连腰部也是黄褐,中间还有一道黑色线条,所以才获得那样的称呼。
成体蜜狗身长约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间,算是个灵巧的猎食者。
它主要吃鼠类、獾子、狸子、鸟类及鸟蛋、鱼类,还有各种果实等,尤其钟爱猎杀紫貂和松鼠。
它们也能联手围攻体型较大的动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猪。
因此,这种身材不大的黄喉貂却具备惊人的战力和狩猎本领。
在狩猎时,黄喉貂凭借敏捷速度、机动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们大许多的目标。
比如猎鹿时,黄喉貂会借助自身速度和灵敏的优势,从侧边快攻,然后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颈,再想方设法咬住它脖子,通过撕裂动脉让猎物大量失血而亡。
这种猎杀方式非常考验黄喉貂的速度、力气和毅力。
因此,尽管它比不上“平头哥”蜜獾那样威名远扬,但仍然是个不容小觑的“树林刺客”。
它的皮毛质地相当特别,在市场上颇受青睐。
“真没料到,这山里竟有蜜狗,我原以为只有黄鼠狼。”常征嘟囔着,抬枪瞄向那只蜜狗。
这皮子如此宝贵,不把它拿下实在可惜。
幸亏前世看过不少动物世界和相关纪录片,常征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难不成还有别的蜜狗在盗蜜,这家伙就是负责声东击西?”
蜜狗不仅单兵作战凶悍,还能联手围捕。
有记载曾见一群黄喉貂分头配合,成功搞定了一头比它们大很多的野猪。
它们有的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其余的则从侧翼或后方摸近,忽然发难。
一番激烈缠斗过后,黄喉貂群把野猪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战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长团队猎食,如果它们真的组团偷蜂蜜,也不足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会追击超出一百米,它们只想守护巢穴。
基于这两个线索,常征断定蜂巢就在周边。
正打算搜寻时,黑狼猛地朝一个方向嗅了嗅,然后汪地叫了一下。
显然,黑狼是在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着那个方向冲去。
蜂蜜可是宝贝,碰到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错过。
正巧他背包里带了两个塑料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见一只蜜狗正蹲在树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只停在树干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没有半点犹豫,常征举枪对准那只把风的蜜狗。
距离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头。
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确保能卖个好价钱。
屏息片刻后,常征果断扣动扳机。
“砰。”
常征早就适应了猎枪后坐力,通过瞄准镜瞥见血花四溅,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标。
那只挨近蜂巢的蜜狗受惊尖叫,从树枝上一跃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枪的那条路逃跑。
“汪,汪。”
两条猎犬同时狂吠,迅速撵上那只蜜狗。
平素里,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强,还能进行远距离跳跃,猎犬通常奈何不得。
没多久,那条被常征击毙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回来。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转身又飞速追了出去。
显而易见,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赶那只跳树的蜜狗。
常征把那只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来,径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离地面约三米,常征环顾了一下,跑到附近找来一棵合适的小树。
在小树尖端绑了根木条,做成简单的钩子,常征将它勾住树枝,把那枝条末端往下拉。
等双手能触及后,常征继续往下压树枝,直到能够拿到蜂巢。
抓稳树枝后,他抬手挥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树枝劈断。
蜂巢落到他手里,依旧挂在那截树枝上。
这个蜂巢约莫有十斤重,里边的蜜料估计相当丰富。
虽还有些蜜蜂嗡绕,但它们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干脆把蜂巢剖成两份,直接塞进塑料袋。
他将两个袋子套在一起,然后把它们放进挎包里,整包都被顶得满满当当。
忙完后,常征吹响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回到身边。
毕竟蜜狗爬树的本领不俗,猎犬并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还有其他蜜狗埋伏,猎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让它们继续追赶,直接吹哨召回这两条猎犬。
不久后,那两只猎犬一前一后跑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