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霁有些无奈。
因为她发现这一条新增的规则,同样出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也就是说规则是真实有效的。
她有设想过新的规则可能会是和之前见到过的冲突的、或者是单纯看上去就是有鬼或者怪物的,哪怕是像之前一条一样相当于一个任务的,也没想过会出现的这么随意。
这个看不见的“店长”随手在规则纸上写下的一句话就成为了规则?
是因为他是这个副本便利店的店长,还是因为他是在会出现规则的纸上写下了字才生效的?
见李霁很久没有反应,“店长”再次拿着笔敲了敲纸面上的内容提醒李霁。
李霁再不好推脱,点了点头。
随后就看见一张小马扎从收银柜台下飘了出来,越过了桌子,悬浮在了李霁的面前。
李霁伸出手,作势要接过马扎,就在她手即将触碰到马扎时,她身子突然向前倾去,另一只手撑在柜台上,试图摸到拿着马扎的那只手。
即便李霁动作很突然,对方也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可是李霁伸出手后,依旧什么都没摸到,就好像面前并没有什么人一样。
马扎依旧漂浮在空中,此时在李霁眼里不是被手拿着的,而是被施加了魔法一样。
“店长”感觉到李霁的动作,并没有生气,反而再次将马扎朝前递了递,似乎在催促李霁快点坐下。
既然没有办法触摸到ta,能够拍到看不见东西的照相机也暂时在对方的身边,在没办法摸清对方动向的情况下,李霁也只能乖乖照做。
虽然从写下的规则看起来,“店长”并不像是对自己有着敌意的样子,可若是一直不顺从ta,ta恐怕真的会把自己一直留下来。
虽然杂货店里有吃的有喝的,甚至还有毯子,除了没看到卫生间以外,要想在这里生活也不是不行,可是自己还有要做的事情,怎么能一直花时间在这里呢。
“店长”看着李霁在柜台前坐下来了,似乎也坐回了竹制躺椅上。李霁听到了椅子承重发出的吱嘎声。
接着,就见一只黑色的电视遥控漂浮在了空中,上面的红色按键被按了一下,对面仓库门上挂着的电视在一阵雪花后,亮了起来。
“……欢迎收看今天的午间新闻,我是左丽。”
“我是艾森。”
“今天的新闻内容有……”
新闻里的男女主播坐在蓝色的幕布前,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
“……近几年来,我市经常发生人【滋滋】踪案件,引发广大市民的恐惧。
据了解,案件多发生于城乡结合部,【滋滋】群体多为女性和小孩,以下是记者实地走访发回的报道内容。”
女主播说完后,镜头切到了外景,虽然并不是同一个视角,但是李霁还是能看出来,镜头里出现的街道,正是门口的这条,甚至还能看到马路对面的通信运营商的店铺。
李霁转头看向门外。
虽然她走不出去店门,但是大门是玻璃制的,如果新闻是直播的话,那么她应该是能够看到外景组出现的。
然而让她失望了。
电视里另外一位女主播举着麦克风一边说话一边向前走,李霁甚至能看到她已经站在了店铺的玻璃前。
可当她看向窗外时,别说女主播了和摄影师了,街道上空空如也,连只野猫野狗都没有。
李霁再次盯着电视,视线落在女主播身后的玻璃窗里。
在那里原本应该能看到自己的,可正如她看不见窗外的女主播一样,在女主播的身后也并看不到自己。
这不是直播画面。
李霁终于得出了结论。
她不由得看向了玻璃柜台。
由于高度的原因,现在的她只能看到柜台移门内侧贴着的,用来让柜台显得更大一些的镜子,可是她却感觉自己能想象到,那“店长”躺在躺椅上边抖腿边看电视的模样。
她很想问“店长”,为什么要给她看往期的新闻联播,可是她并不确定对方会回复自己。
电视里,女主播还在讲着话。但突然从电视里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
随即便是东西被砸在地上发出的噪声,间或夹杂着女人的哭喊怒骂声。
女主播转过身,语速加快声音提高,想要盖住突然传出来的噪声。
很快,杂货店的门被从里面推开了,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架着一个哭的几乎没有力气的女人走出了店。
女人的手上还紧紧抓着一只颜色已经脏到发灰,压根看不出来原本颜色的兔子玩偶。
“……小美啊,你回来好不好!妈妈给你买了小兔子了!你去哪里了啊!呜呜呜呜……”女人哭的声嘶力竭,双眼紧闭,即便身体软到需要人架着走了,可是她依旧在念叨着。
而李霁不难发现,这个被拖走的女人,就是之前她指引去找郝院长的那人。
女人被拖走时,店门口已经围上来了一圈人,女主播在离他们稍微有些距离的地方继续做着解说。
“……刚刚被带走的,就是失踪的其中一位小女孩的妈妈。据了解,她在【哔】年前进入旁边的杂货店购买物品时,孩子在隔了一个货架的地方玩耍。
等到她选购完准备离开时,就发现孩子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杂货店中。”
“后续虽然她第一时间报了警,警察也很快赶到了现场,可并没有在现场发现相关的线索证明孩子的去处。”
女主播的面色凝重举着话筒的手明显骨节泛起了白,看得出来她是很用力地在握紧话筒。
“因此,在这里呼吁各位市民,出门在外时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贵重物品或是孩子时刻位于自己能够看到或者摸到的地方。或者在物品、孩子身上佩戴明确指示物,以防丢失。”
转播中断,画面回到了演播室。男女主播并肩坐在一起,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新闻稿,开始念着后面的内容。
可是李霁的心思却依旧在之前的视频里。
那个女人看着已经年纪已经不小了,可是规则里却依旧把她当成是刚刚丢了孩子的新手妈妈。
如果这一条内容是多年前写下的话,虽然是符合了受害人的身份和郝院长的职位,可是到自己这会儿,又特地把郝院长的身份划掉,补充上了校长的头衔。
就像是这份规则是仅写给自己看的一样……
对啊,是写给自己看的,包括这第九条规则,也是当着自己的面现场写下来的内容啊。
李霁心中再次浮现出了困惑。
“店长”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