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十一,你先跟着况天佑一组,有不懂的可以问他”刘海看向天佑
“他就交给你了,十一的能力是很强的,你多带带他”。
“知道了刘Sir,我会的”
况天佑对着我笑了笑。
我也朝他点了点头,对于况天佑我没打算隐瞒什么,他可没有王珍珍那么好应付,所性还不如自然一些。
……
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这个时间段,人来人往。
一个看起来憨憨的傻大个,戴着墨镜,手中拿着破抹布,后腰憋着鸡毛掸子,右侧腰间手枪明晃晃的,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他是个警察。
他在街道停车的地方,不停给一辆车打扫,没一会,车主回来了,瞧见傻大个的行为,很是疑惑
“喂,你是干什么的,我可没有让你擦车啊”。
傻大个正是高保,正在执行抓捕瘟鸡的行动,装成一个洗车小弟。
这家伙也算是本色出演了,还跟车主讨价还价,随便给点钱就成。
车主又不是冤大头,骂了一句神经病,开车扬长而去。
“不给钱就算了,你怎么还骂人啊”高保很不爽,又白忙活了。
……
某一处高楼天台上,林十一和况天佑将这一幕看的清清楚楚。
“天佑,这就是你再警局里的搭档,蛮搞笑的”
“是啊,你别看他这样,但人很热情”况天佑转身看着我
“十一,这么多年,你去哪了,我和复生一直在找你,可始终没有你的消息”。
能有消息才怪,你们是过去了六十年,我只是过了一晚上而已。
“你应该也听说了,我前段时间伤了脑子,许多事情都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你和复生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自从那件事情之后,红溪村就被岛国兵包围,许多人都被抓走问话,我和复生又变成了僵尸,只能东躲西藏的过日子,好在抗战胜利了,日子也慢慢好过很多,但有些人始终找不到”
我听的出来,他们过得很不好,不管是原剧中还是现实,况天佑和复生六十年来过得都很辛苦。
不仅要躲避战乱,喝的也是死人血,他们成为僵尸,却不敢伤害任何一个人,包括岛国人,为的就是怕自己发狂,伤害更多的人。
“你想找阿秀是吗”
“你知道,你知道阿秀的下落”况天佑期望的看着我。
我摇头“不知道,不过可以帮忙打听,你可以啊,只是见几次面,就把阿秀泡到手了,这么多年过去还念念不忘,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
面对我的打趣,况天佑有些难为情。
“没有,没有的事,我和阿秀只是朋友,她救过我,我想报答她,可惜没有那个机会”
我瞥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只是嘴上不承认而已
“天佑,六十年过去了,阿秀就算活着,也已经老了,现在估计都成了老太婆,又老又丑,你还喜欢吗”。
“不管她现在长什么样,她在我眼里,都是当初那个善良的女孩”况天佑脱口而出,瞧见我嬉笑的表情,尴尬的抓了抓头。
“喜欢就喜欢呗,还不承认,当初那意气风发的游击队长哪里去了”我挎着他肩膀
“天佑,如果阿秀快死了,你会咬她吗”。
“不会”他摇摇头“做僵尸的痛苦,我们深有体会,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那时就死在战场上,我又怎么会让阿秀跟我一样,痛苦的活在这世上,忍受不老的煎熬”。
“对不起”我能看的出来,他说的都是真的。
“你道歉什么,又不是你的错,天意如此,我和复生都没怪你,这些年,你应该也很痛苦吧”
我笑着摇摇头“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也好,能忘记也是一种幸福,哪像我,越老记性反而越好”他拍了拍我肩膀“走了,瘟鸡出现了”。
咻!
一道狂风吹过,况天佑已经消失在原地。
我一只手伸在半空中,哪想到二代僵尸的速度居然会这么快,眨眼间人就没了。
我朝楼下望去,街道上一队人在追捕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人,心想那应该就是瘟鸡。
当即不再迟疑,朝楼下跑去,我的速度虽然比不上况天佑,他就像是风一样,就算在你面前跑过,估计你也只会当是一阵风吹过。
但我的速度也不是普通人可比的,没一会就追上了瘟鸡,大部队还在后头,估计人都找不着了。
我没有立即施行抓捕,选择一路跟随,来到一处顶楼,瘟鸡想要找地方躲藏,可这里已经有一人在等着他了。
“喂”况天佑先人一步,早已在这里等候多时,看到瘟鸡上来,掏出手枪指着他
“还躲,是你快,还是我子弹快”。
“阿Sir,有话好好说,想要钱,我可以给你,你们当警察的,一个月才几个钱啊,只要你放了我,我给你十万块”瘟鸡知道跑不掉,便开始利诱。
“十一,你怎么这么慢”况天佑已经发现我来了。
我从楼道里走了出来,笑道
“天佑,你那种速度我怎么可能跟的上,这是你的能力吗”。
“对,我的异能就是快,复生的是超控,你的呢”
况天佑一直以为我也是僵尸,所以才这么问。
我指了指自己眼睛
“我的异能就是眼睛,让你见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