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主力部队就在西面,决定晚上出发,去寻找主力部队!这时部队己换完了服装,有个去行军打仗的样儿!那些花里胡哨的服装都被扯了做成了草鞋!那知天刚擦黑,队伍正准备开拨,大道上就出现一股一股从西面而来的白匪军,看那不成行不成队马嘶人叫乱烘烘的情况,一猜就知道白匪军是战败而正在溃逃,这一夜大道上就没有咋消停,还时不时有汽车轰鸣的驶过,溃逃的白匪军向潮水一般在眼前涌过。
有人提议,冲出去偷袭一下,捞点甜头,反正也是兵败如山倒,都成了惊弓之鸟!′白贤弟摇着头,说“不可!”告诉大伙这其中的奥秘!“别看眼前溃不成军的模样,可这成百上千的都是白匪军的精锐主力,就是咱红军主力也不敢说打赢他们有十成的把握,为什么要偷袭?就是自己没什么能耐,找个敌人最薄弱最软的地方下手,占点便宜,捞点甜头,也就是说对方要比自己更弱,力量更差,而且还要有突然性,不能打持久战,眼前的战况都不具搞突袭,如果咱们冲出有,就成了被两面夹击的点,咱这几条枪?三四十个人?在这些身经百战的正规军面前简单如同蝼蚁一般,想想看,咱们能打过他们,开玩笑呢?
再说,这条道两面是山除这条道没处可走,眼前这些人都是败军,他们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逃命,咱这一冲出去等于截断了他们逃命之路,三面无处可逃,这些败军堆聚在一起,力量就会大大增加,那么胆也会增大,他们就会你玩命,这等于咱逼他们和自己打!就失去偷袭的意义!还有点要特注意,偷袭是不能让敌方有还手之力,前两次偷袭不就是突然要了它的狗命,哪容他还手?如果现在冲出去?你有能耐制服在场所有的白匪兵?让他们都投降?乖乖地交枪?′所以咱们就在这等着,总会有落单的,掉队的,咱们是为了占便宜,捞甜头,不是为了去一打仗,消灭敌人,多于五个以上的,咱就不出手,要知道,这都是军人,其中有一个二百伍,要横的,不要命的,冲咱开一枪,咱们就赔大喽,所以偷袭时,那货那怕有一点不听话,不放下枪,就毫不客气,马上要他的狗命!要眼快手急出手狠!”大伙一听是这个道理!
眼见的大道上的溃兵都逃个没影,白贤弟让王哥把所有的队伍都拉上来,人多势众,给对手一个震慑的威势,也缎炼一下队伍,人马兵分两路,藏在大道两边,没有听到白贤弟的命令,绝不可擅自动手。还特别嘱咐!拿着枪一定要冲到敌人面前,两眼直盯着敌人,把枪直接顶在他的脑门和胸口上,手指一定要放在板机上,这不是烧火棍,中间不要有太大的距离,要扇面围着,以免伤着自己人,看着自己说,“你拿着长矛对准白匪兵,看谁有不服之意,立马就捅过去,送他狗日的回他姥姥家!”
刚蹲下身藏好,那道上远远就走过来三个白匪兵,背着枪,耷拉着脑袋,一步三晃的,弯着腰几乎快要趴在道上,等了好半天,这仨才走到面前,只见白贤弟大喝一声,“不许动,举起手来!”两步跨到白匪军面前,枪口已怼在他们眼前,这仨一抬头,六七支枪怼在他们的脑袋上,那长矛的矛尖几乎贴在自己的胸口,那是吓的“妈”呀一声瘫坐在地上,“交枪不不杀!快投降!”那三个白匪吓的两手叭在地上,直磕头,“红军老爷,我们交枪,我们投降!,打仗时,我们开枪时枪口都抬高三分呀,红军老爷饶命呀!”缴了他们三个人的枪和子弹,就让他仨快滚!这三相互搀着跑地比兔子还快!
旗开得胜,有了经验,也壮了胆,有了信心,等了不大一会,就看到有一个当官的,带着三个兵,其中两个兵左右两边搀扶着他,两个搀扶军官的兵斜背着枪,只有一个手拿着枪,白贤弟看了看,对自己小声说,“要小心那拿枪的!“自己点点头!不一会功夫,那四个白匪兵就来到眼前,白贤弟一声“上”十来个人一下冲到这四个白匪兵面前,齐声喝道,“交枪不杀,快投降!”那个军官和两个搀着他的士兵,面对从天而降枪口己直怼到自己鼻子上的天兵天将,吓得声都没吭,面色死白,一下跪在地上,嘴皮子只是哆嗦,而那边上拿枪的士兵是下意识地把枪一端,说是迟那时快,一矛抢捅在那丫的肚子上,自己想着,绝不能让这丫的开枪,这时七八根大镐把子,大斧子,大砍刀,大杠子直接伺候到那丫的头上身上,那丫要是这样还不死个旦地,那他一定是玉皇大帝派下的亲兵。
‘那官这吓的可不轻,哭着喊道“红军爹爹呀,我投降!我投降!”边从腰间枪套里掏出一只小手枪放在地上,白贤弟捡起小手枪一看,这官不小,于是蹲在这官面前说了声,“红军不杀俘虏!”接着询问前面战场的情况,据这官说,他们部队接到的任务是,占领江边小镇,阻止红军渡过河!打了三天左右,败下阵,兵也散啦”其它的是一问三不知,也就这么点情况,想再问问对面红军主力的情兄来着,一想这货末必知道!白贤弟也没为难他们,放他仨一马!
看他仨走远,他把拇指顶在自己鼻尖,“大少爷威武!”把那从白匪军官 缴获的小手枪递到自己手中,说这枪叫什么朗博克什么的,是外国货,只有高级军官才有!说是送给小孩子家玩玩!自己摆弄着小手枪没那心思搭理他!“不会玩了吧?”于是他就教自己这枪如何使唤!这小手枪大概是个玩具吧,才五发小小的子弹,装在枪套上,白贤弟一再叮嘱,这玩意可她娘地珍贵着呢!这子弹是打一发是少一发,没地倒腾去。
一个下午,队伍藏在此处,人多就放他过去,没有背枪的就放他一马,懒地搭理他,有仨俩过的就搞他一下,还别说,真捡到不少便宜,捞到了甜头,差不多每人都弄到一条枪,六七人还配上了驳壳枪。正当大伙看着手中的家伙,乐滋滋的相互嘀咕,有人低声说,“注意点,前面来人啦!”拨开草丛一看,有七八个白匪兵,按计划就不打扰他们,放他们过,可一细看,都已经是伤兵了还背着枪,有的头上扎着绷带,有的吊着胳膊,有的瘸着腿!相互搀着,有一个还挑着一对大箱子!这要不搞一下子,天理难容吧?对地起谁呀?整地就是他们这样的,便宜就是从他们身上占的!这不正符合偷袭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