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盛风和高幸、黎久约了酒吧见面。
口罩墨镜依旧是黎久的标配,看得出来她今天精心打扮过,棕色的卷发别在耳后,正露出两个夸张的金属耳环,而细而白的手指也佩戴了两枚同样色系的金属戒指,一根点燃的香烟夹在指缝中。
余光瞧了眼四周,没人注意她,摘掉口罩,侧过脸迅速吸了一口香烟,随即夹着烟的那只手搭在膝盖上,蹲在路边不起眼的角落里,边吞云吐雾,边等她俩。
没一会儿,面前停了辆出租车,穿着粉色短袖、白色短裙的高幸从车上下来。
她拎着帆布包环顾四周,最后瞧见有人朝她招手,小跑到穿了同样粉色短袖的黎久面前。
“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到的,没想到你比我还早。”高幸时间观念重,跟她们约好八点见面,她算好时间,到这七点四十五,没想到黎久比她还早,“你等多久了?”
粉色t恤是黎久买的,共三件,三个人都有。
她说了,这是姐妹装。
不同于高幸穿粉色跟个粉粉嫩嫩的水蜜桃似的,这种幼稚的粉色感觉跟黎久的气质不适配,粉色短袖搭配妖冶的黑色皮裙,视觉上更有点奇怪。
但她没在意,在看到高幸后就把烟掐了,扔进垃圾桶,用手打理了几下高幸绑在脑后的高马尾,很随意的说,“我也刚来没多久啊。”
五分钟后,盛风也到了。
跟黎久她们两个会面。
黎久左手揽着盛风的细腰,右手拥着高幸的肩膀,三个人一起朝酒吧走。
这不算帝都最好的酒吧,但规格也算很高了,踏进门槛,里面鼓噪的重金属音乐就如实质般的扑面而来。
打眼望去舞池里的男女正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贴身辣舞。
高幸不太适应这样的环境,轻轻捂住耳朵,盛风倒是神色淡然。
黎久察觉到高幸的不自在,凑到她耳边说,“咱们不在公共区域玩,我定好了包厢,咱们去包厢玩儿。”
选择在这,一是这地方是她们仨距离的中心点,方便大家过来;
二是私密性好,酒水和包厢都高端些。
黎久想着头一次请嫂嫂,总不能跌了份儿,所以也算是下血本了。
而在她们朝包厢走的时候,周围不少人都瞧过去。
实在是这三人有点显眼,上半身的衣服相同,但三人气质天差地别。
摘掉墨镜和口罩的黎久露出精致的烟熏妆,撩了撩微卷的长发,眉眼之间薄艳动人。
她右手搂着穿白色短裙的那姑娘,瘦瘦小小的一只,双手规矩地捏在身前,在这样纸醉金迷的场合,简直清纯得勾人心神。
左手边那姑娘更是一绝,黑发披肩,紧身喇叭裤包裹的双腿线条,像是工笔精细勾出来的那样,匀称而修长,她本就长得高,粉色短袖随性地掖进腰间,更是显得比例逆天的好。
三个气质完全不同的人,站在一起却毫不违和,甚至赏心悦目。
二楼贵宾卡座可以俯瞰整个酒吧。
女人染了红色指甲的手指划过屏幕,目光紧盯着上面两人亲密的合照,气得牙痒痒。
酒杯往桌子上一扔,猩红的酒酿溅出来,把她身边的朋友吓了一跳。
两人明显忌惮她,说话时都小心翼翼的。
“知若姐,怎么了啊?这么生气。”余光瞥到她屏幕上的合照,瞬间了然。
文知若最近半年在追一个?青年翘楚,但怎么都不得手。
前段时间翘楚跟人官宣了,可把文知若气得够呛。
琳达起身坐在文知若身边劝着,“知若姐,你这身份地位,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啊,何必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文知若对面的男人一听这话,哪还有不明白的,“知若姐,我认识几个男艺人,身材颜值是个顶个的好。”说着殷勤地点开手机,现场就给她介绍起来。
文知若兴致缺缺地靠在卡座里,满身昂贵的钻石配饰,气质奢靡,“你们懂什么,我又不是只看脸。”
好看的皮囊她身边从来不缺,像林荡这样洁身自好又能力出众的后起之秀,才是帝都的稀缺货。
半年前一场科技峰会,她邂逅了林荡,在一众夸夸其谈、自吹自擂的男人堆里,对方从容不迫的气度和进退有礼的风度,让她一眼沉沦。
林荡是那场峰会的焦点,不难打听到他的身份背景。
得知他的学历和感情史后,文知若更是对他兴趣满满。
像这样颜值身材没得挑,事业有成,又感情空白的青年才俊,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可这人大概眼睛有问题,她这样家世好、样貌佳的女孩,不知道多少男人倒贴,偏偏他盲人捂耳朵,每次在她接近时,都装作一副闭目塞听的模样,简直让她无比挫败呕心。
要不是打听过他性取向正常,文知若都怀疑这是个gay。
好友琳达哄道,“知若姐,别气了……”
手机扔在桌面上,文知若怒气未消,“我在他身上下了这么多功夫都没追到手,结果不知道被哪冒出来的野丫头给抢走了,你让我怎么甘心?”
正说着话,琳达眼神无意间瞥到楼下,顿时咦了一声,“知若姐,你看是不是她啊?”
“她好像比照片上还好看。”
琳达无意识的刚说完,就被对面的男人踢了脚,眼神示意她别乱说话。
琳达识趣的闭上嘴。
文知若顺着琳达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女孩脸上哪怕没化妆,那一身清绝孤冷的气质依旧美得让人移不开眼,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脸色越发难堪,“长得好有什么用,就是一个花瓶而已。”
对面的男人很会看人眼色,“就是,这个社会光有脸有什么用,像知若姐这样能让人少奋斗几十年的女人才是香饽饽,那个什么林荡是吧,他就是太年轻,不懂知若姐的好,今后有他后悔的!”
琳达忙附和,“就是就是!”
文知若拎起酒杯,喝了口酒后,冷笑着说,“今后?我现在就能让他后悔。”
琳达,“知若姐,你的意思是……”
文知若骄纵地抬抬下巴,“他的公司刚走上正轨,鼎盛对付这样的初创公司有的是手段,他现在对我视而不见,我就让他不得不来求我。”
男人名叫周飞哲,朝她竖起大拇指,“还得是知若姐。”
文知若把玩手指,“可这口气我还是不吐不快。”
周飞哲立刻讨好的说,“知若姐,我帮你出口恶气怎么样?好好教教她‘知若姐的东西不该碰’的道理。”
文知若是鼎盛时代老总的女儿,圈子里人际关系比什么都重要,说不定借此讨好了文知若,今后她就能在哪个制片人和导演面前提点提点他。
“你能有什么办法?”
周飞哲眼睛一转,“跟她在一起的那个黎久,是我们同组的女演员,就是个女二号,不过我正好借机……”
他说着,手指互相搓弄,做了个往酒杯里面撒粉末的动作,“在酒吧里喝上头了,跟哪个男人春宵一夜很正常吧,要是林荡知道他女朋友在外边胡搞,怎么还会要她。”
琳达吐槽却笑着,“你这方法可真够损的。”
“别管损不损,好用就行。”
周飞哲说着留意文知若的神色。
文知若摇晃红酒,“我认识一个制片人,他说近期有部大制作的电影缺个男二号,我帮你推荐推荐。”
周飞哲忙不连跌,“谢谢知若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