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他人,同样以组织、领导涉黑涉恶团伙、以及其他的罪名,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死刑!
唐伟东不就是想弄死他们吗?那就弄死他们好了。
用他们的死,来平息唐老板的怒火,总比自己去死要好吧!
为了避免唐伟东“打虎”扩大化,拉更多的封疆大吏下水,不好意思,那就只能让这些人去死了。
就让他们,为之前因为唐伟东的“无差别”攻击,而倒下的那些大员们,去“殉葬”好了!
于是在事发的当月,也就是三月底的时候,司法部门就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从事发,到审理调查,再到最后的宣判,竟然仅仅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果然是将从重、从快、从严发挥到了极致啊。
这种速度,以往可是只会在那种,重大恶性事件、影响极其恶劣的事件上,才会出现的。
三月底,在一审的宣判中,对参与对李叶动手的、除了死掉的那两人之外的、杨伟等五人,全部判处的死刑。
对此,杨伟等人当场就吓尿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仅仅就是为了一个面子,打了一架而已,怎么就成了“涉黑涉恶团伙”了,怎么就被判处死刑了,到底还有没有天理了?
天理?天理没有,但权力、财力、兵力倒是有不少!
在这些东西面前,天理算个球,天理这玩意儿在某些东西面前,压根儿就不好使,……
唐老板要让他们死,“天理”也救不了他们,对,我说的!
或者干脆直接说吧,此时此刻,唐老板在他们面前,就是“天理”!
杨伟等五人,肯定不服,为了活命,他们当庭提出了上诉。
一般一审完了之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会在三个月内开庭。
当然,像晋村的那起、女方还是处女的强奸案那样,二审一拖再拖,逼着男方认罪或者接受调解,男方不接受,他们就不开庭,一拖就是一两年还不开庭的案件,算是例外哈。
二审会在三个月内开庭,那说的是一般情况下,而这次事关唐伟东的事,二审开庭的效率,那叫一个高啊。
四月初,一审刚过去没多久,二审就再次开庭了,颇有点特事特办的味道。
在二审中,杨伟等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了一些异议,但是法庭全部不予采纳,最后依然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二审,就是终审,所以,杨伟等人的结果,已然是注定了的,……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儿戏,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在扯淡,怎么唐伟东想要什么结果,相关部门就能判出一个什么结果来呢?
抛开唐伟东的“无差别攻击”这个因素之外,你别说,别说相关部门了,就是某些个人,也能做到这一点。
比如,大概就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段、徽村的相山,同样在上演着、近似的一幕。
事情的起因,是壹叁年的时候,一名退休检察官,带着一摞材料,跑去高检把自己给举报了,说是自己在八年前,曾经办过一起错案。
遇到这样的事,相关部门不能不查,结果一查之下,一幕“滑稽剧”就被曝光了出来。
这起案件发生在零五年,但起因却要追溯到零叁年。
当地市容局一名叫作高尚的职工,同时也是外面经商,一个欠他钱的朋友,没有钱还债,就将一块土地转给了他抵债。
当时市容局的领导在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就跟高尚商量,想用84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块儿土地,用来给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用。
双方签订正规协议之后,市容局就将444万元职工集资建房款,打给了高尚,做为首批土地款。
——土地款,应该是市容局出的,但他们却是拿着职工的集资建房款,当做土地款使用,并且交给了高尚。
高尚也没当回事,既然是市容局给自己的、购买土地的费用,那他也就心安理得的收下、并使用了。
然后,就出事了,……
两年后,也就是零五年初的时候,高尚以书面形式向市容局承诺,将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开工建设,否则,无条件退款。
但到了四月份,集资建房的工程依然没有开工,于是市容局就向高尚追讨那444万元的资金。
可此时高尚,已经使用了那444万土地款中的360万,于是他的单位、市容局突然办案,并指控他,说他挪用单位的集资建房款。
检方随即介入,但经过调查之后却发现,市容局对于高尚,挪用资金的指控,证据明显不足。
第一,这笔钱是高尚出让土地所得的土地款,完全合规合法。
第二,市容局和高尚签订了正式的土地转让协议,一切手续都很完备,市容局打给高尚的钱,也是购房款。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高尚拿走这些钱也不算违法,只要他到期能交出房子来就行,所以高尚挪用职工集资建房款罪名,“存疑”。
双方顶多算是“经济纠纷”,不管怎么说,也扯不到刑事上!
检察官在调查过后,将这份调查报告提交了上去,认为罪名不成立,不适合起诉,检方在讨论过后,也一致认为高尚无罪。
于是,相山检方就将这份报告,提交给了上级的淮北检方。
但出乎他们预料的是,几天之后,他们突然接到了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他们一定要对高尚进行有罪起诉,并且一周之内就要开庭。
负责这起案件的那名老检察官,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整个人都懵了,旋即他找到院领导询问道:“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明显无罪,怎么能进行起诉呢?”
相山检方的领导同样也是一肚子火的说道:“市里负责政法的书记,要求一定起诉,……”
老检察官还不太相信,再次确认了一句:“真的吗?”
领导一拍桌子,没好气的呵斥道:“我能哄你吗?让你起诉,你就起诉,哪里来的这么多事?你问我,我问谁去?”
冤案错案见的多了,以往也有一些案件,出于某些需要,会有人为的进行干预,不过大多都是重罪轻判、有罪从无,……
可像这样,用命令的形式,要求对一个无罪的人,进行有罪起诉的事,老检察官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纵使老检察官满腔不忿,却依然不得不服从命令。
因为就算他不配合,也会有其他人来接受这个任务、执行这个命令,那还不如由他亲自办理,说不定还能把这事给“搅黄”了呢,……
于是,高尚在五月十九日被拘留,六月一日被批捕,七月十八日被移送检方提起公诉,这效率,这速度,杠杠滴,一个月内就算把事办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