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到了一个树林里,有泉水叮咚的树林里,凉风、绿叶、水汽,是属于真正的清凉夏天。
这根本就很容易,我和谈时对彼此的身体熟悉,两个将近三十岁的夫妻,都说男人四十怎么样女人三十如什么……。同时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大家总说在农村里消费比城里低,原来是少了宾馆和酒店钱,基本也不会突然来个管理员叔叔打来一束光,造成终生不举的危险。
这是个非常别样的体验,幕天席地,随时提防有别人路过,像偷情。
一只小虫从草丛里飞出,扑一声就在耳边。
渐渐适应,渐入佳镜。头顶的天空有白云朵朵,我的肩膀上有一个牙印,是谈时留下的,我低头在肩膀同样的位置张口狠狠一咬,谈时抱着我的背,手差点要把我的肉抓破,就像我差点要把他的肉咬下一样。
我喜欢爱护女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最有魅力。
我们了解彼此就像了解自己,我们可以一直这样永远这样下去。
我们躺在树叶上,谈时抱紧我贴上来:“老婆。”
我耸动肩膀:“哎呀,别碰我,热死了。”
谈时不再抱我,可是他非得牵我的手。
这次来农村后,他总是做这么肉麻的事。
谈时说:“你更爱我还是Aubrey?”
我闭着眼睛,碎花裙子长长的盖过膝盖:“无聊。吃这么丁点儿孩子的醋有什么意思?”
谈时说:“有。你可能离开我,但你永远不会离开他!”
我回过头:“我为什么要离开你?”
谈时说:“因为。”
我说:“什么?”
谈时画风一转:“詹姆斯是谁?你以为你在美国做的事我都不知道?!可真是浪漫啊,全校轰动。”
詹姆斯是在美国的三年里,疯狂追求过我的一个男学生。
我没好气:“比你浪漫,至少你没让我轰动过。你先把你的彤晴齐媛媛解决好了,再来质问我。我的情敌比你多。”
谈时就投降了:“你说的都算,老婆最大嘛。”他的手抚摸过我的眼睛:“不过Aubrey这个小家伙长的真好看,特别是眼睛。”
谈时一只手枕在脑后:“等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去马尔代夫,虽然我不太想带上Aubrey,但你一定会带上他的,老婆最大,只能带上他。然后去英国骑马,那儿的纯血马你一定也会喜欢,我一个人在英国读书时,无论心情多不好,只要到那儿骑上一场马就行了,到了英国,英国女王的生日快到了,我们去参加她的游街会再走,下一站去澳大利亚,那里的袋鼠很可爱,小家伙应该会喜欢,欧洲可以自由驾船出海,我们三个人自己开船出海,悦悦,你愿意和我一起去么?”
PS:编辑上班了,突然就感觉自己不会这么孤独了,否则都是一个人奔跑,真是有想死的感觉。
怎么样?聊点什么?收藏吧,之后慢慢聊,感谢在我写文两个月多一点的时候,就一路支持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