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课下课铃一响,各个班里的学生鱼贯而出。
老师还以为这一个两个的都饿疯了,是去食堂抢饭的,结果他们目的地只有一个——篮球场。
不到十二点,校操场就已经人山人海了。
林荡是高二传奇,自然,乌泱泱的人群里高二的学生偏多。
但热闹谁不想看啊,不止高二,高一和高三的人都来了,里面还混进来不少二高的人。
本该是饭点,食堂却没多少人,不少人直接打包,拎去占好的位置上吃。
十一点五十的时候,本就不大的篮球场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挤不进去内场的同学,脑筋一转从班里搬出凳子来,站在凳子上往里看。
以篮球场为中心,围在四周的学生犹如河谷在阶梯晕开的褶皱,一圈接着一圈扩散。
来得晚的同学没辙,于是承包了距离篮球场百米远的乒乓球台,一个两个的跟插秧似的,站在乒乓球台上往篮球场的方向看。
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架势连校保安都出动了。
但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篮球赛,没违反校规,而围观群众也只是看热闹,他们没理由驱散,拿着大喇叭劝导学生疏散,可压根没人听。
于是打电话给校长,接到电话的校长站在走廊,握着保温杯的手搭在围栏上,正往篮球场的方向看。
到底是年轻啊,各个年轻气盛、意气风发、无所畏惧。
让他想起了死去几十年的青春。
保安队长在电话里问,“校长,要不要强行让他们都散了?”
校长抿了口茶,摇头失笑,“没事,不过就是一帮学生在放学时间打一场比赛而已,你们维护好现场秩序,别发生踩踏事件和冲突就行,他们平常总在论坛吐槽学校枯燥乏味,好不容易来了场比赛,给他们提提神,咱们也不好扫了这群孩子的兴致不是。”
其实,林荡前天已经给他发过报备了,说要在操场打一场篮球赛。
当时他还纳闷,林荡打篮球跟他报备个什么劲儿?
直到后来听老师提到论坛约战的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篮球赛是这个意思。
但应都应下了,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而且这小子马上要去帝都参加cmo了,要是一个心情不好,比赛发挥失常,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保安得到指示,于是又派了几个人过来维持秩序。
校长捧着保温杯,目光还落在那处,这影响力比他这个校长还强,不自觉感叹,“老喽。”
——
晴空万里,骄阳似火。
队伍里的人环顾一圈,什么人都有,就是没瞧见当事人,转头问江明煦。
“明煦,都这个点儿了,荡哥怎么还没来?”
江明煦这边的人都是经常聚在一起打球的,高一到高三的都有,不为参加比赛拿什么名次,纯粹为了热爱,但实力绝对不差。
每个人穿着同款白色球衣,上面有不同的数字号码,是仪式感爆棚的江明煦组织定制的球服。
江明煦双手叉腰,也纳闷,“是啊,荡哥怎么还没来?”
“我靠,你俩一个班的你问我?”
那人吐槽。
江明煦真不知道,上第四节课的时候,他就已经收拾好东西,第四节课一结束,他就扭头迫不及待地喊林荡去篮球场。
结果对方笔迹没停,头也没抬的说了句,“你先去吧。”
江明煦看他在写笔记,想着晚几分钟也没事,就先来篮球场热身。
结果现在十五分钟过去了,当事人还没来,盛风也没来。
袁云越带着一帮子人在万众瞩目下,挤开人群,迈着嚣张的步伐来到篮球场。
穿着清一色的深蓝色球衣,气势汹汹。
没瞧见林荡出现,他带人走过来,嘲弄出声。
“喂我说,林荡该不会是打听到我多厉害,所以吓破胆不敢来了吧?”
袁云越身后的人跟着笑声连连。
尤其是他身侧那个满脸痘印的男生将近一米九,一身腱子肉,在一众选手里体型最高大,话里话外都是瞧不起人的讽刺,“有我在,他不敢来也是情理之中,这样吧,别说我们欺负人,你让他给我们哥几个弯腰道歉,再去论坛叫袁云越一声哥,这场篮球赛就算了。”
袁云越狂妄的抬起下巴,“对,认输就得叫我哥!在学校瞧见我就绕道走!”
一白一蓝两支队伍,在烈日下相对而站,彼此眼神都异常犀利,形成对抗局面。
围观群众瞬间感受到了针锋相对的紧迫气氛。
“你们说谁能赢啊?我感觉蓝队那边的人也很厉害,尤其是个子最高的那个,拎我估计跟拎小鸡仔一样,太可怕了。”
“那个好像是二高的吧,我之前市篮球比赛见过他,他可是二高校篮球队的主力,这怎么打?”
“校内对抗赛居然找二高的人当外援,这个袁云越这么不要脸?”
“反正约战帖上没说不让请外援,当然不算违规了!”也有袁云越的小迷妹辩解。
江明煦单手掌着篮球,迎着阳光的眼眯了眯,嫌弃的睨他们一眼,“不是我说,你们几个喝了多少啊,大白天的就开始做梦了,还喊你哥?你个娘炮受得起吗。”
袁云越跳起来指他,眼里是熊熊怒火,“妈的,你叫谁娘炮呢!”
江明煦瞥他一眼,笑嘻嘻的,“谁用兰花指我叫谁。”
“江明煦你特么找死啊!”
袁云越愤懑地把竖起的小拇指收回去。
他这是练钢琴的后遗症,有时候会不自觉竖起来,但他绝对是个纯爷们!
眼看比赛还没开始,两方人马就要打起来了,前排的江明彦和高幸赶紧过来拦着。
“别跟他们吵。”江明彦挡在江明煦和袁云越中间,温声安抚江明煦,“他们是故意搞咱们心态,别被他们得逞了。”
江明煦哼了声,“这群垃圾什么心思,我当然知道了,放心吧哥,我才不会上当。”篮球在指尖轻松转起,“我只会在球场上教他们怎么做人。”
吃一堑长一智,江明煦的心态稳如泰山。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我再给荡哥打一个电话,问问他到哪了。”
拨出去电话,熟悉的手机铃声从嘈杂的人群外忽远忽近的响起。
不知道谁喊了声“林荡来了!林荡来了!”。
紧接着人潮像是听话的水流从中间自动分开。
人潮的尽头,少年骨节匀称的手指拎着一瓶矿泉水,很自然的垂着,一身清隽地立在那。
出现的第一刻,立刻就成为了全场焦点。
“靠,我荡哥还是那么帅!”
“别打篮球了,改成走秀吧!”
“你的想法甚得我心……”
潮牌灰色外套底下叠穿了件白色短袖,下半身是件做旧宽松牛仔裤,他脑袋上那顶烟灰色鸭舌帽没摘,遮住了大半张脸,远远的只能瞧见他线条利落的下颌线。
林荡低头单手打字,忽略了所有人的目光,往篮球场中央疏懒地走。
江明煦收了指尖旋转的篮球,小跑过来,“我去,荡哥你怎么才来。”打量他这一身,“你怎么没穿球衣啊。”
林荡没抬头,发完消息后,手指没规律的点着手机侧楞,始终盯着对话框,似乎在等回复。
终于那边回复了条:
【我在路上了,马上到。】
他才略微扬唇,收起手机,懒洋洋地抬头,“还没来得及换。”
“靠!你让我们所有人换球衣,结果自己没换,穿得这么帅来现场,你故意的吧你。”
林荡提唇,微微挑着的眉眼,尽是不经意的张扬恣意,“我穿什么都这样,还用得着故意?”